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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 2 月 23 日 电 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于幼军 23 日在在京举行的全国文化厅局长会上表示, 2008 年文化部将抓紧规划并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国家、省、市、县、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 6 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 1 %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切实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于幼军说, 6 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建设,重点是贫困山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保障机制,重点是县、乡镇和村级公共文化机构的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确保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正常运转,经常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文化部制定的“ 2008 年文化工作要点”明确,继续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完成 2008 年县级支中心、乡村基层服务点建设任务;继续实施流动舞台车工程、送书下乡工程。完善图书馆、文化馆评估定级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考评体系。鼓励社会力量以兴办实体、捐赠、赞助、免费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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