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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包括上海大剧院、上海音乐厅、上海文化广场、上海交响乐团、上海芭蕾舞团、上海歌剧院和上海民族乐团。成立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就是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理顺院团产权关系,改变剧场、剧团、演艺公司分散独立、各自为政的运行机制,扭转演艺机构人员比例失调、资源固化、人浮于事、包袱过重的状态,使文艺生产、文艺服务既符合文艺本身的发展规律,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用新的体制机制解放文艺生产力。
在内部运营模式上,艺术中心继续保持剧场与院团国有性质、独立建制和法人地位,同时稳步推进资源整合,建立“统分结合”的运营管理模式,统筹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统筹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统筹产品和机构品牌建设,统筹重大演艺项目运作,统筹市场营销、开拓,统筹内部机构改革。
经过整合的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拥有十分丰富的文化资源,包括创作资源、剧院资源、艺术产品资源、演出经纪资源、营销网络资源、表演艺术家和市场客户资源等。新的管理体制将各种资源构建成一条包括剧场、院团、演出经纪公司和票务平台在内的演艺产业链,在市场运营方面产生互动、联动和聚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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