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经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市电影专资委审核,现将2024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和天津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9日—11日
联系电话:022—28208048
附件:2024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资金和天津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天津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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