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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天津市促进影视剧繁荣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促进我市影视创作生产繁荣发展,根据《天津市促进影视剧繁荣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网络视听作品(含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应符合以下题材:着力反映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辉煌历史和丰功伟绩;着力反映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党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伟大历程和人民的精神风貌;深入挖掘天津历史文化资源,表现天津文脉传承和时代变迁,反映城市发展和社会人文风貌,具有浓郁天津特色;着力展现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壮阔历程,充分展示天津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的进程和成就,展现天津城市魅力。

  二、支持方式

  支持方式分为扶持、奖励和特别资助。

  市电影局或市广播电视局管理的影视作品(纪录片除外)播出/放映前可申报扶持,播出/放映后可申报奖励;在外省区市立项或国家直备的影视作品,播出/放映后可申报特别资助。

  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获得扶持、奖励或特别资助。获得扶持的主旋律题材项目完成后,如获得国家级重要奖项或产生重大影响,可视情况申请奖励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专业资质与较强创作生产能力,对所申报影视项目依法享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守法经营、信誉良好,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2.申报扶持的项目(纪录片除外)须为市电影局或市广播电视局管理的影视作品,有成熟策划方案和成型剧本,并已开机拍摄,计划在申报年度或下一年度完成。我市享有该项目参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国家级重要奖项的资格。

  3.申报奖励的项目(纪录片除外)须为市电影局或市广播电视局管理的影视作品,创作完成并在相关平台播出/放映: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卫视频道以及重点视频网站首次播出的电视剧、网络视听作品;进入全国电影院线、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放映的电影作品;以我市为申报主体,获得国家级重要奖项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影视作品。我市享有该项目参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国家级重要奖项的资格。

  4.申报特别资助的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经营的影视创作生产单位,且出品或联合出品该项目,创作完成并在相关平台播出/放映。播出/放映平台参照奖励项目。我市享有该项目参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国家级重要奖项的资格。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一)所有申报单位均需提供:

  1.申报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审计的2024年、2025年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一式2份;

  2.备案/立项许可文件复印件,1份;

  3.《天津市促进影视剧繁荣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申报书》,首页及“项目单位承诺”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6份,原件1份,其余复印有效;

  4.多家单位联合出品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出具第一出品单位及具有相关申报权益的出品单位书面授权,1份。

  (二)申报扶持的项目还需提供:

  1.电影、网络视听提供完整剧本,电视剧提供每集不少于1500字分集梗概,一式6份。

  2.与故事情节相关的拍摄素材视频10-15分钟,U盘存储,一式6份。

  (三)申报奖励的项目和特别资助的项目还需提供:

  1.作品视频资料,移动硬盘或U盘存储,一式6份(报送前请检查视频文件的画面、声音质量);

  2.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卫视频道、重点视频网站等首次播出的影视作品,提供相应播出证明,1份;

  3.进入全国电影院线放映的电影作品,提供《电影公映许可证》复印件,1份;

  4.以我市为申报主体,获得国家级重要奖项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影视作品,提供相应获奖证书或表彰决定复印件,1份。

  上述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程序

  1.第一步:邮箱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10月10日前,按照上述要求将申报材料全部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swxcbdyc@tj.gov.cn,剧本和分集梗概可发送word文档。

  2.第二步:材料邮寄。邮箱受理并审核无误后,通过邮件回复确认信息。收到确认信息后,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10月15日前,按照申报材料份数要求,邮寄至天津市委宣传部电影处(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720,022—83604333)。邮箱审核未通过的,请按要求进行补正,待收到确认信息后再邮寄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过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22—83604333

  附件:天津市促进影视剧繁荣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申报书

  天津市影视剧创作生产扶持、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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